近日,市水利局组成工作组深入12个县(区)开展水利领域生态环保问题督导执法检查工作,通过深入采砂场、临时取料点、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水电站等43个项目点现场排查发现,各县(区)在河道采砂监管、临时采砂点、入河排污口污水排放、自来水厂运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及河湖长制工作、小水电站管理方面存在不同程度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形成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单位、监督责任单位,并要求3月20日前完成整改。
下一步,市水利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持续开展跟踪督导检查,全面加强河湖治理保护,提升河湖管护水平,以实际成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为建设美丽山南生态提供坚实水利保障,以良好工作成效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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