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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食药安办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红黑榜”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 2024-04-23 19:29:48 来源: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山南市食药安办全面推动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红黑榜”管理,强化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提升山南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据了解,山南市食药安办制定下发《山南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红黑榜”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明确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红榜和黑榜的评定、变更、公开的标准和要求。针对食品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环境卫生状况、生熟分区存放、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餐饮具清洗消毒、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反餐饮浪费等情况,制定“红榜”和“黑榜”评分标准。

同时,山南市食药安办在网络平台公布“红榜”与“黑榜”的店址、店名、店内经营环境、后厨加工操作场所等实际情景。加强对守法经营者的宣传与违法经营者的曝光力度,形成让守法者受益、违法者受损的激励约束机制。以社会舆论的监督,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此外,山南市食药安办对“红黑榜”的评定实行动态管理,要求被列入“黑榜”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相关部门对整改情况开展现场验收,对整改到位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向社会通报整改情况;对未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改且符合立案查处条件的,依法依规予以立案查处,从而达到鞭策“黑榜”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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