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140号)及《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藏河办〔2023〕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通道,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山南市山区河道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河长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面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特此公示。
山南市总河长办
2023年8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友情链接
自治区政府网站
区(市)县政府门户网站
市级部门网站
水利部门网站
主办:山南市水利局 地址:西藏山南市乃东区湖南路9号 电话:0893-7820418
©2019-2021 网站标识码:5422000045 备案:藏ICP备18000340号-1 a> 藏公网安备 542221020000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