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五公开专栏>决策公开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水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西藏自治区水行政执法裁量权使用规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4-18 11:50:53 来源: 山南市水利局

各县(区、市)水利部门,局属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节约用水条例》等新制定(修订)法律法规规定和《西藏自治区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修订)》等相关要求,水利厅修订了《西藏自治区水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并配套《西藏自治区水行政执法裁量权适用规则》,请参照执行。

附件:1.《西藏自治区水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

      2.《西藏自治区水行政执法裁量权适用规则》

        山南市水利局

       2024年4月18日

    山南市水利局参照《西藏自治区水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西藏自治区水行政执法裁量权适用规则》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主办:山南市水利局    地址:西藏山南市乃东区湖南路9号    电话:0893-7820418

©2019-2021    网站标识码:5422000045    备案:藏ICP备18000340号-1     藏公网安备 542221020000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