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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23-09-27 16:56:17 来源: 山南市水利局


第一部分山南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山南市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山南市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山南市水利局概况

一、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水利局为单独预算部门,部门预算由办公室、财务科、规划计划科、水资源管理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河湖管理科(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农村水利水电水保科、水旱灾害防御科、灌区管理局、建设与管理科、重点水利水电项目管理办公室、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山南市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山南市水利行政执法队等13个科室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水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市和跨县(区)的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和规划同意书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开展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山南规划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执行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全市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工作。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跨县(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全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9、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工作。承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节水灌溉有关工作。负责牧区水利工作。开展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工作。组织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并监督执行情况。

11、负责指导全市水利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和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负责全市水政监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指定水行政执法,承担全市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督办重点水事案件。

12、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监督管理水利建设市场。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3、负责全市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利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地方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按规定协助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负责水利信息化、水利行业队伍建设。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山南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市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5、负责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山南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各项任务,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相关工作。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评估和监督管理。

16、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山南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全市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切实优化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量,调动全市执法队伍,监理权责一致、监管有力的水利行业执法体制。推行行政审批便民化工作,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加强行业内事中事后监管。

18、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自然资源局有关职责分工。市水利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工作。

与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职责分工。市水利局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和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

与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职责分工。市水利局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 开展牧区水利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中央和地方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安排的面上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与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山南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市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山南市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重大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水旱灾害防治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我局内设13个机构,其中,8个行政机构(正科级):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工作督办,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法制宣传、安全保密、信访以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组织起草有关水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承办有关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行政事务督查及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宣传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水利行业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牵头负责局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便民化工作。
    2、规划计划科。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核全市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开展有关防洪论证工作。开展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负责水利改革统筹协调工作。

3、财务科。编制市水利部门预决算并组织实施,落实中央、自治区、市级安排的水利财政资金,提出市本级水利财政资金的安排建议,承担中央、自治区、市级水利发展资金及水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并统筹协调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协调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保险等事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劳动工资工作,指导水利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市水利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4、水资源管理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落实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负责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配合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5、河湖管理科(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开展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开展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组织对河长制湖长制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负责承担市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6、农村水利水电水保科。组织开展水利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工作,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开展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负责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开展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牧区水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水土保持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负责编制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备案和“两费”(水土保持防治、补偿费)征收工作。

7、水旱灾害防御科。组织编制山南市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按规定协助开展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工作。组织开展水利科学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工作。

8、建设与管理科。开展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拟订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开展堤防、病险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备案、负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水电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负责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工作,明确灌区工程土地权属和管理保护范围;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落实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工作。负责水利扶贫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质量与安全检查活动。负责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等有关设施的保护工作。

5个事业机构(正科级):

1、灌区管理局。负责宣传和执行水利产业政策;负责全市范围内跨流域或跨县灌区的生产经营管理和维修养护;负责组织完成灌区工程的确权划界工作,明确灌区工程土地权属和管理保护范围;负责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交纳水资源费,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负责组织制定灌区管理办法;负责灌区灌溉调度及防洪、排涝;负责与用水户签订供水合同,按规定计收水费,组织资金回收;负责依法维持管理范围内水事秩序,维护水利工程安全,负责灌区管理范围内的防护林(草)建设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协调与各级政府、水利部门之间的关系;负责全市灌区运行的归口管理。

2、重点水利水电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市重点水利水电项目的申报、立项、审查等前期工作,确定项目法人或项目负责人;组织、协调重点水利水电项目招投标、技调、报建等工作。

3、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自治区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负责管理辖区内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参加水利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出具质量监督报告,参与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掌握辖区内水利工程质量动态和质量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质量与安全检查活动,负责职责内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承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机构考核的具体工作。

4、山南市水土保持监测中心。负责水土流失的普查、监测预报、公告数据提供、综合防治及其效益分析,水土保持项目规划、项目监督,项目评估、信息系统建设管理。

5、山南市水利行政执法队。宣传贯彻执行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政策方针,依法履行执法监督职责;承担全市水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负责法律指定由市一级承担的水利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发现违法问题线索、受理投诉;负责组织查处全市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水利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和考核评价基层执法工作,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配合公安、司法等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依法维持管理辖区内水事秩序。

6、我局下设山南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为全额自收自支单位,不纳入预算管理。

第二部分

山南市水利局2022年度决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2)

第三部分

山南市水利局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93664.23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55539.28万元,增长145.6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261.01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77943.45万元,增长836.52%,占财政拨款收入93.16%;2021年结转资金6403.22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2404.17万元,减少77.77%,占财政拨款收入的6.84%。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2022年加大了水利项目投入力度,新增泽当中心城区防洪工程(二期)26511.3万元,雅江中游贡嘎机场周边河道生态治理工程19270.87万元等。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3664.23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71476.73万元,增长322.15%,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54万元,占当年支出的0.11%;卫生健康支出58.14万元,占当年支出的0.06%;农林水支出93304.01万元,占当年支出的99.62%;住房保障支出99.54万元,占当年支出的0.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万元,占当年支出的0.11%。无结转下年资金。增长的主要原因:2022年水利基建项目投入力度加大,且自2021年起以收定支,2021年之前项目全部列为当年收入。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93664.23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55539.28万元,增长145.6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261.01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77943.45万元,增长836.52%,占财政拨款收入93.16%;2021年结转资金6403.22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2404.17万元,减少77.77%,占财政拨款收入的6.84%。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2022年加大了水利项目投入力度,新增泽当中心城区防洪工程(二期)26511.3万元,雅江中游贡嘎机场周边河道生态治理工程19270.87万元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664.24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71476.73万元,增长322.15%,增长的主要原因:2022年水利基建项目投入力度加大,且自2021年起实行以收定支,2021年之前项目全部列为当年收入。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支出87261.01万元,上年结转支出6403.22万元。支出中人员经费比上年决算减少24.98万元,减少1.83%,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调整;公用经费比上年决算减少5.96万元,减少6.38%,下降的主要原因:2022年我局严控公用经费支出,尤其是“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尽量安排在职工食堂,因此公用经费有所下降;项目支出比上年决算增加71507.67万元,增长345.02%,增长的主要原因:2022年加大了水利投入,仅新增项目资金达4.57亿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3664.23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71476.73万元,增长322.15%。其中基本支出1430.65万元,占当年财政拨款的1.53%;项目支出92233.58 万元,占当年财政拨款的98.47%。主要包含:

1、2022年工资福利支出决算数1292.32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5.85万元,增长0.45%,占当年财政预算拨款的1.38%。增长的主要原因:2022年工资调标增资。

2、2022年商品服务支出决算数87.39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5.96万元,减少6.84%,占当年财政预算拨款的0.09%,下降的主要原因:2022年我局进一步加大了“三公”经费的管控力度。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决算数50.94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0.83万元,减少37.7%,占当年财政预算拨款的0.05%,增长的主要原因:因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有所调整,职工和退休人员体检费列入了医疗费补助中。

4、项目支出决算数92233.58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71507.67万元,增长345.02%,占当年财政预算拨款的98.47%,增长的主要原因:2022年加大了水利投入,仅新增项目资金达4.57亿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决算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6.29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6.29万元,增加100%,增长的主要原因:2022年三支一扶人员保险单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3.77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4.23万元,减少4.32%,下降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缴费基数较上年有所降低。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48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6.4万元,减少86.86%,减少的主要原因:2022年科目调整,三支一扶人员经费列入行政运行。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5.13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87万元,减少7.9%,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缴费基数较上年有所降低。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71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0.5万元,减少6.09%。下降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保险基数较上年有所降低。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5.3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5.3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2022年干部职工体检费提标。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1227.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工伤保险、职工生育保险、职工失业保险、公用经费支出、职工休假探亲费、维稳值班补助、通讯补贴、水利设计队差额补助、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河长制专职机构经费等支出,比上年决算增加29.29万元,增长2.44%。增长的主要原因:2022年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支出科目,且2022年调标增资。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99.17万元,182.95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83.78万元,减少45.79%,减少的主要原因:2022年减少了中型灌区水资源论证报告技术服务编制项目。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29144.39万元,主要用于基建项目建设,比上年决算增加21513.43万元,增长281.92%。增长的主要原因:2022年为减少疫情带来的影响,加快推进水利项目建设,争取项目早落地早见效。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382.52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387.73万元,减少86.19%。减少的主要原因:2022年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支出科目,洛扎门切水库等基建项目列入水利工程科目。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6.66万元,主要用于索朗嘎咕项目前期工作,比上年决算增加0.45万元,增长7.25%。增长的主要原因:持续推动索朗嘎咕前期工作。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49.8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49.8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2022年新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项目资金49.8万元。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864.8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及羊卓雍错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经费,比上年决算减少126.25万元,减少12.74%。减少的主要原因:2022年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及羊卓雍错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项目收尾工作。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88.19万元,主要用于山南市取水口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山南市水质监测中心运行维护,比上年决算增加79.23万元,增长884.26%。增长的主要原因:2022年新增山南市取水口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8174.86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27411.94万元,增长3593.03%,增长的主要原因:2022年新增水利救灾资金1000万元和泽当中心城区防洪工程(二期)工程资金26511.3万元。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2393.87万元,主要用于县级灌区项目建设,比上年决算增加1495.54万元,增加166.48%,增长的主要原因:新增浪卡子县张达灌区923万元和贡嘎吉雄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1470.87万元。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19270.87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9270.87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2022年新增雅江中游贡嘎机场周边河道生态保护和修复试点工程项目。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2万元,主要用于质监站专项支出,与上年决算持平。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1062.16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062.16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2022年新增自治区提前告知的农村供水维修养护资金162.16万元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900万元。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10537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9338.46万元,增长779.15%,增长的主要原因:2022年新增2022年高海拔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1905.29万元,新增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山南市乃东区雅砻人民广场生态补水工程项目、森林督查整改等。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9.54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比上年决算增加18.18万元,增长22.35%。增长的主要原因:2022年调标增资,且住房公积金重新核定。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10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00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2022年新增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100万元。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30.65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0.94万元,减少2.12%,其中:人员经费1343.26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1292.32万元(含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干部职工伙食补助、职工休假探亲费、加班补助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0.94万元(含离退休人员护工费用、维稳、通讯、设计队补差等);公用经费87.3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2022年人员减少;我局进一步加大了“三公”经费的管控力度。

四、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31.8万元,比2021年增加11万元,增长52.88%,增长的主要原因:我局2022年“三公”经费主要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将河长办和质安站专项用车费用纳入管理,同时受疫情影响,为全力推进后期工作开展,圆满完成2022年水利工作各项任务,加大了对各县区督导检查力度,造成2022年“三公”经费有所增长。

1、2022年无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决算减少100%,下降的主要原因:2022年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任务减少,同时我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充分利用食堂进行公务接待,公务接待一律采取自助餐方式,尽量减少了工作餐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8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决算增加11.17万元,增长54.14%,增长的主要原因:将河长办和质安站专项用车费用纳入管理,同时受疫情影响,为全力推进后期工作开展,圆满完成2022年水利工作各项任务,加大了对各县区督导检查力度。车辆编制5辆,编制内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五、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我局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六、2022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2年收支总决算93664.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入决算总计93664.2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决算增加55539.28万元,增长145.68%

(二)支出算总计93664.23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54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8.11万元,减少21.52%。

2、卫生健康支出58.14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93万元,增加1.63%。

4、农林水支出93304.01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77653.4万元,增长496.17%。

5、住房保障支出99.54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8.18万元,增长22.35%。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00万元,增长100%。

七、2022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93664.23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55539.28万元,增长145.6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261.01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77943.45万元,增长836.52%,占财政拨款收入93.16%;2021年结转资金6403.22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22404.17万元,减少77.77%,占财政拨款收入的6.84%。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2022年加大了水利项目投入力度,新增泽当中心城区防洪工程(二期)26511.3万元,雅江中游贡嘎机场周边河道生态治理工程19270.87万元等。

八、2022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93664.23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71476.73万元,增长322.15%。其中基本支出1430.65万元,占当年财政拨款的1.53%;项目支出92233.58 万元,占当年财政拨款的98.47%。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54万元,占当年支出的0.11%;卫生健康支出58.14万元,占当年支出的0.06%;农林水支出93304.01万元,占当年支出的99.62%;住房保障支出99.54万元,占当年支出的0.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0万元,占当年支出的0.11%。无结转下年度资金。主要原因: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且2022年加快推进了新增及续建水利项目建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87.39万元,较2021年决算减少5.96万元,减少6.8%。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22年我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1339.47万元,涉及市级河湖健康评价及采砂规划编制项目、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项目资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市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山南市山洪灾害运行维护费、山洪维修养护、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等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2022年我局年未拥有固定资产1378.88万元,2022年房屋和建筑物值858.74万元,占资产的62.28%,房屋建筑物的面积6773.3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面积1200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2840平方米,其他用房面积2733.32平方米(含防汛仓库及车库),房屋资产无变化;现有车辆9台,价值为393.19万元,占资产的28.52%,包含3辆公务用车,2辆特种专业用车、4辆工程项目用车,2022年移交贡嘎县项目用车1辆;2022年新增固定资产1.79万元。截止2022年底累计折旧费用792.5万元。

(四)预算绩效评价说明。2022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绩效管理各项制度,组织对我局开展了2021年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涉及小型水库除险加固478万元,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资金385.2万元,小型水库建设资金10518.07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1328.33万元,中小河流治理资金15250.77万元,水库维修养护资金1285万元,中型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资金6046万元,山洪维修养护资金180万元,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资金198.64万元,山洪沟治理1000万元,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资金1500万元,河湖管护250万元,牧区水利资金923万元,水库大坝安全鉴定110万元,水土保持657.16万元,公益性水利工程维护2577.07万元,农业生产救灾1100万元,共计资金43787.24万元,涉及项目575个。2022年11月份我局接受了自治区水利厅的绩效考核,取得优异成绩。同时市财政组织对我局2021年9个预算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取得良好成绩。

(五)其他事项说明:2022年财政收回我局超两年以上资金9534.2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指当年从市财政取得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水利局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2)水质监测:指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水质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水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进行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测试、化验、分析、资料整编、发布水质公报等。

3)农村水利:指国家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牧区水利建设、小型水源建设、农村河塘整治以及排灌站、小水电站不住等。

4)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是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

5)防汛:有关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讯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防汛视频会商,应急渡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6)水利前期工作: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7)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中小河流治理、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等支出。

三、其他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预算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及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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