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5-0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自治区水利厅负责的水土流失治理项目进展严重滞后 |
核查情况 | 经核查,山南市人民政府印发《山南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将水土保持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制定细化评分办法和标准,压实各级政府水土流失治理责任,达到销号条件并做好长期坚持。 |
整改目标 | 印发《山南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山南市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评估方案》明确评估对象,评估内容及赋分细则,压实地方政府水土流失治理责任 |
整改措施 | 加快制定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细化评分办法和标准,将水土保持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县(区)年度综合考核,制定细化评分办法和标准,压实地方政府水土流失治理责任。 |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 自治区水利厅 (山南市人民政府) |
责任人 | 扎西 |
联系电话 | 0893-7822531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2023年4月,山南市人民政府印发《山南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山政办发〔2023〕15号)。 2023年11月,山南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印发山南市2023年度县(区、市)、市直单位、市管国有企业、市重点管理寺庙管理委员会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山考核组发〔2023〕1号)。 2023年10月,山南市水利局印发《山南市2023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评估方案》(山水字〔2023〕86号)。 2024年1月,山南市水利局印发《山南市水利局关于各县(区、市)2023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评估考核结果的通报》。 2024年3月,山南市水利局印发《山南市水利局关于反馈2023年度各县(区、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评估问题清单的函》(山水字〔2024〕31号)。 2024年10月,山南市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印发山南市2024年度县(区、市)、市直单位、市管国有企业、市重点管理寺庙管理委员会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山考核组发〔2024〕1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友情链接
自治区政府网站
区(市)县政府门户网站
市级部门网站
水利部门网站
主办:山南市水利局 地址:西藏山南市乃东区湖南路9号 电话:0893-7820418
©2019-2021 网站标识码:5422000045 备案:藏ICP备18000340号-1 a> 藏公网安备 542221020000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