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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3-00007 文号: 山水工专评委发〔2023〕3号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文日期: 2023-12-25
关于报送水利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水利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有序开展2023年度水利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评审条件详见《西藏自治区水利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试行)》(藏水字2020年88号)。

二、申报材料

(一)工程师

一、个人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4份。

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继续教育情况证 明、职称资格(聘任)证书、 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职称政治考试、职称业务考试有效成绩证明或免试证明

4.佐证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的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5.破格申报相关材料(仅破格申报职称人员提供)。

6.获得专业技术成果奖励或荣誉称号的有关证书、文件等。

7.取得初级职称后本人思想政治和业务工作总结。

8.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不足5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交。

9.“定向评价、 定向使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基层服务承诺书(仅“双定”人员提供)。

二、单位材料

1.用人单位政工人事部门、纪检部门出具的政治品行和廉政情况考核意见以及单位推荐公示结果(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按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单位内部对申报人员的政治品行和业绩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提供专业技术岗位职数情况表。

3.《2023年度职称评审申报人员量化指标对照表》(纸质版签字盖章、 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助理工程师

一、个人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申报表》。

2.《基本信息审核表》。

3.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不足3年按实际提交。

4.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以最高学历为准)。

5.职称政治考试有效证明或免试证明。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文件、聘任证书或文件(针对转任人员)。

7.任现职以来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加盖单位公章)。

二、单位材料

用人单位出具委托函、政治品行和廉政意见以及单位推荐公示情况结果。

三、 申报时间

请于2023年12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个人部分扫描件及《2023年度职称评审量化指标对照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annanshuili@126.com)进行初审。其余材料及所有资料原件请12月31日前报市水利局办公室。并上传至申报系统(系统地址:http://221.13.83.35:8001/ggfwpt/xz/home)。

四、注意事项

(一)初审材料需按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说明中的目录格式进行排版,年度考核登记表暂无法提供的,可先填写各年度考核结果。

(二)需提供各县(区、市)人社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详见模板)。

(三)申报人员所提交的所有纸质版申报材料必须完备、详实、规范,材料中所提供的复印件需用人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否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不予认可。援藏干部申报材料派出单位和受援单位均需要签字盖章。

联 系 人:杨 文   

联系电话:0893-7820418;18143236408  

地    址:山南市水利局办公室

附件:1.《西藏自治区水利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试行)》

  2.关于启用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

  3.量化指标对照表

  4.“双定”承诺书

  5.业绩成果一览表

  6.职称委托评审函

                                                         山南市水利工程系列专业

                                                           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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